星期三, 9月 28, 2005
星期一, 9月 12, 2005
哎呀!被Tag到了!
沒有想過會被tag到!謝天謝地,還好不是要我做些什麼怪怪的事!
Being tagged by阿培和倫敦之戀
規則如下:開始遊戲的人出一個題目,在自己的Blog內寫下答案,然後把題目丟給另外五個人,在文末附上這五個人的連結,並且到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:「你被貼了!」。這五個被Tag到的人,在自己的Blog註明 (並附上連結) 是從哪一個 Blogger 那裡傳來的題目,然後寫下答案,再去貼另外五個人。如此繼續下去。
題目是「當擁有5000萬時想做的7件事」:
老實說,我可從來沒有想過這一個問題。但,若老天有眼,讓我發一場美夢,那有何不可?
好吧!第1件事:工還是繼續做,只是爽爽就拿假去玩,老板不爽的時候,順便送張泰國曼谷的機票給他囉!他爽多了,就不敢問我還要不要做工了!
第2件事:買間洋房,里面不但要有spa美容及建身室,而且還要有個美美的廚房,再吃也不用怕胖。還有,要個有佣人替我做家務。
第3件事:給兩老1000萬,叫他們享福。
第4件事:開一家咖啡網吧。
第5件事:和老公一起環遊世界。
第6件事:看到喜歡的衣裳就買下來。
第7件事:把剩下來的錢放在保險箱內,得空時就拿出來算一下
我講完了,你們呢?
查理斯 當代人 東凱 紋身的女子 馬青名人
Being tagged by
規則如下:開始遊戲的人出一個題目,在自己的Blog內寫下答案,然後把題目丟給另外五個人,在文末附上這五個人的連結,並且到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:「你被貼了!」。這五個被Tag到的人,在自己的Blog註明 (並附上連結) 是從哪一個 Blogger 那裡傳來的題目,然後寫下答案,再去貼另外五個人。如此繼續下去。
題目是「當擁有5000萬時想做的7件事」:
老實說,我可從來沒有想過這一個問題。但,若老天有眼,讓我發一場美夢,那有何不可?
好吧!第1件事:工還是繼續做,只是爽爽就拿假去玩,老板不爽的時候,順便送張泰國曼谷的機票給他囉!他爽多了,就不敢問我還要不要做工了!
第2件事:買間洋房,里面不但要有spa美容及建身室,而且還要有個美美的廚房,再吃也不用怕胖。還有,要個有佣人替我做家務。
第3件事:給兩老1000萬,叫他們享福。
第4件事:開一家咖啡網吧。
第5件事:和老公一起環遊世界。
第6件事:看到喜歡的衣裳就買下來。
第7件事:把剩下來的錢放在保險箱內,得空時就拿出來算一下
我講完了,你們呢?